关于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业务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业务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今年以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逐步生效实施,全市开展了一系列政策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为进一步满足企业需求,指导服务企业用好RCEP优惠政策,现就做好RCEP业务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各级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国家、省、市组织开展了RCEP相关各类培训,下一步各区(市)要继续组织引导企业参加相关培训,帮助企业及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了解RCEP各领域规则,认清行业机遇挑战,掌握应对策略,最大能力的抓住机遇和规避风险,提振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性和信心。
二、引导企业使用RCEP相关业务平台。引导企业使用 RCEP 山东企业服务中心(“RCEP 鲁贸通”查询平台),向企业发布转发平台链接(http://rcep.bcc.center/、https://trade.rcepqy.com/h5/#/),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平台获取RCEP新闻资讯、业务办理指南,查询税费信息、RCEP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国认定,提升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加强同企业沟通联系。各区(市)要通过开展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同企业沟通交流,积极开展RCEP政策宣讲,及时了解解答企业对RCEP政策的相关诉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企业参加RCEP专题及相关国家市场展会。及时发布转发RCEP相关业务政策信息,增强企业业务开拓意识和能力。
附件:商务部RCEP专题培训教材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