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打造枣庄特色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 助力打造最优法治环境
为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活力竞相迸发的体制机制,枣庄市依法科学编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创制形成一系落实举措,谦抑行政行为,节制行政权力,助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一、凸显特色,夯实清单基础。5月28日,印发《关于编制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枣司发〔2020〕9号),启动系统编制全市清单工作。经过部门报送、市司法局审核,7月15日召集全市部门行政处罚权较为集中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政府法律顾问等召开清单论证会,集体研讨、审慎确定清单项目。经提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8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枣庄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31号),确立了清单基础文件。清单共309项,其中“不予处罚清单”275项,“减轻处罚清单”34项。为促进台儿庄古城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梳理公布古城保护领域“不予处罚清单”2项,集中实施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环境保护等领域不罚、轻罚清单35项,凸显了枣庄市清单的地方特色。
二、系统规制,完善配套制度。为推动“不罚、轻罚清单”机制落实落地,出台《枣庄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枣庄市涉企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办法》《枣庄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规范》《枣庄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枣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枣庄市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定》(枣司发〔2020〕32号)等7项制度,从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方面,构建了职责明确,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全方位制度保障。
三、多措并举,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裁量基准,印发《关于梳理和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将不予处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内容全部纳入裁量基准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部署开展专项督查,印发《关于开展“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全面调度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将年度执法监督纳入全市法治督察活动,将清单实施情况纳入督察范围,督导重点行政执法机关熟练掌握“清单”所列事项,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培树典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培树典型案例,打造行政执法“免罚样板”。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理涉及清单案件347件,减轻处罚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