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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第三批第二轮家电消费券活动的公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11-24 16:31

关于继续开展第三批第二轮家电消费券

活动的公告

根据《2022年枣庄市第三批家电消费券发放方案》计划安排,我市继续开展第三批第二轮家电消费券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家电消费券投放时间

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

二、消费券适用商品和面额

个人消费者参与枣庄市家电消费券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包含平板电脑)八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 2000 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 5000 元(含)以上的发放 500 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滕州市门店购买以上八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

三、发放平台

本轮家电消费券继续使用飞羊精选小程序发放。消费者打开微信—“发现”—“小程序”右上角搜索“飞羊精选”点击进入,点击“我的”页面,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市集”页面,点击“领券中心”,点击“枣庄家电消费促进月”进入活动主页面,根据预计购买单件商品金额,相应申请领取面值为300元、500元、600元“通用资格券”。在滕州市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可以领取滕州市100元的专属券进行叠加使用,滕州市专属100元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

四、使用规则

实行直减优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24小时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家电消费券与政府发放的零售餐饮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五、疫情防控提示

活动期间,消费者务必主动出示三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参与活动的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查“三码”,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通风消杀并实行预约限流,避免人员聚集。如发现不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六、活动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飞羊精选

周鹏

13589622825

滕州市

姚琳

5571012

薛城区

娄晓妍

4402209

山亭区

满君

8816679

市中区

李扬

5362811

峄城区

郑新

7711570

台儿庄区

孙潇逸

6626888

枣庄高新区

张培喜

8878199

枣庄市商务局

龙颢毓

331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