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第三批第二轮家电消费券活动的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第三批第二轮家电消费券
活动的公告
根据《2022年枣庄市第三批家电消费券发放方案》计划安排,我市继续开展第三批第二轮家电消费券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家电消费券投放时间
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00。
二、消费券适用商品和面额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枣庄市家电消费券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抽油烟机、手机、电脑(包含平板电脑)八类商品时,按照单件商品销售发票金额,购置 2000 元(含)以上的发放300元消费券,购置 5000 元(含)以上的发放 500 元消费券,购置8000元(含)以上的发放600元消费券。为促进农村家电消费,对在滕州市门店购买以上八类商品的个人消费者,增加100元消费券。
三、发放平台
本轮家电消费券继续使用飞羊精选小程序发放。消费者打开微信—“发现”—“小程序”右上角搜索“飞羊精选”点击进入,点击“我的”页面,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市集”页面,点击“领券中心”,点击“枣庄家电消费促进月”进入活动主页面,根据预计购买单件商品金额,相应申请领取面值为300元、500元、600元“通用资格券”。在滕州市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可以领取滕州市100元的专属券进行叠加使用,滕州市专属100元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
四、使用规则
实行直减优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领取消费券后24小时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家电消费券与政府发放的零售餐饮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
五、疫情防控提示
活动期间,消费者务必主动出示三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参与活动的企业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查“三码”,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通风消杀并实行预约限流,避免人员聚集。如发现不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六、活动咨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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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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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羊精选  | 
 周鹏  | 
 1358962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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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市  | 
 姚琳  | 
 55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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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城区  | 
 娄晓妍  | 
 4402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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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亭区  | 
 满君  | 
 8816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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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中区  | 
 李扬  | 
 5362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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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峄城区  | 
 郑新  | 
 7711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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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儿庄区  | 
 孙潇逸  | 
 6626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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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高新区  | 
 张培喜  | 
 887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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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商务局  | 
 龙颢毓  | 
 3314768  |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