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特色商贸示范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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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0 17:14
根据《关于开展特色商贸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枣商务字〔2021〕3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特色商贸示范镇认定工作的通知》,市商务局在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市自愿申报2022年度特色商贸示范镇的乡镇进行了评审答辩,评审结果依次是:洪绪镇、陶庄镇、滨湖镇、邹坞镇、西岗镇、大坞镇。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与我们联系。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079910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