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
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0日
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内外循环双向互促、供给需求协同发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市场主体一体化发展能力
1.做强外贸新业态企业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扩能行动,提升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园区,建设跨境电商保税直播基地,力争跨境电商年均进出口增长10%以上。推动临沂、烟台、即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全省共享,3年内努力培育10家以上出口过亿元的市场主体。(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参与)
2.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提档升级。推动合作区与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国际物流节点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力争3年内累计带动国内货物出口500亿元以上。(省商务厅牵头,省国资委参与)
3.扩大山东手造品牌影响力。推动“山东手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商超、酒店、非遗工坊设立展示体验销售专区,支持手造产品出口,3年内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品牌50个以上。(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参与)
4.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标杆企业。加快“好品山东”遴选标准(技术文件)制定,进一步完善遴选标准体系、评价体系。支持外贸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建设,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新国货品牌,纳入“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推动形成更多区域公共品牌并走出国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参与)
二、打造内外融合发展高地
5.深化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加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扩区或调整区位,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促进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新业态提质增量。(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参与)
6.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档升级。做强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丰富平台交易品种,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中心节点和电子仓单金融服务平台。做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保税物流、进口原油保税仓储等进口促进平台。支持青岛市等高水平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参与)
7.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打造数字贸易特色园区载体,支持齐鲁软件园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探索开展优化文化贸易审批流程改革试点,大力促进中医药、鲁菜、传统服饰、非遗、杂技、武术等特色文化服务出口。3年内培育10家以上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参与)
8.促进展会与“十强”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进产业关联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的展会项目,3年内招引5家以上国内外品牌展会和会展龙头企业,国际展览联盟认证品牌展会达到35个。(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参与)
三、构建内外联通现代物流网络
9.提升国际货运能力。大力拓展国际航线,3年内开通10条以上国际全货机航线,海运外贸航线达到278条,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20亿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民航山东监管局参与)
10.打造多式联运“山东模式”。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实现“一次委托、一口报价、一单到底、一票结算”。推行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布局省内集结中心,积极发展“班列+电商”“班列+邮件”“班列+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11.发展国际寄递物流业。建设机场快递分拨中心、区域集散中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货机在我省机场起降,支持省外跨境邮快件在山东中转寄递。鼓励企业建设和租用“海外仓”服务省内产品跨境寄递。(省邮政管理局、民航山东监管局负责)
12.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优化交易环境,加快数字化转型,健全服务体系,3年内培育认定20家省级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参与)
四、促进国内外认证衔接
13.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大力发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将原创性技术和管理成果转化为国家、国际标准。开展国际国内标准比对,招引更多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4.促进国际国内市场认证衔接。鼓励认证机构对出口转内销产品采信已有检测认证结果,精简优化认证办理程序。推行绿色低碳高端产品认证,支持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名特优农产品、首台(套)产品参与认证,培育一批专业绿色低碳认证机构。(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15.探索制定“三同”标识。分类分行业推进省级试点,率先在出口农产品、中小型农业机械、农业种植、工业消费品等领域开展探索。成立“三同”促进联盟,鼓励“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等企业参与“三同”工程,3年内发展500家以上“三同”企业,培树一批“三同”自主品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五、推进黄河流域市场融合协同
16.深化自贸试验区创新联动。发挥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行政审批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物流运输服务等“一体化”建设。深化沿黄省区关际一体协同机制,积极争取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青岛市税务局参与)
17.建设沿黄达海国际大通道。加快推进日照港“铁路+仓储”运输体系、济郑高铁山东段、齐河至东阿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构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的沿黄走廊。健全陆海港口合作机制,确保3年内内陆港数量达到50个,打造辐射沿黄省区、面向亚太市场的便捷“出海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18.扩大农食产品出口规模。加快建设黄河流域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建立黄河流域农食产品评议基地联盟,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预警和应对服务。支持潍坊国家农综区对外开放发展,促进预制菜、微生物食品等新兴农食产品高质量发展。(济南海关牵头,青岛海关、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参与)
六、优化一体化发展环境
19.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探索赋予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属性,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扩大“鲁贸贷”“齐鲁进口贷”“齐鲁电商贷”“汇率避险试点”等惠企数量和放贷规模。(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参与)
20.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壮大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市场营销、法律法务等人才队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参与)
来源:山东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