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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