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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商务系统权责清单(2022,动态调整)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12-20 11:43

权责清单目录分表(其他权力类)


序号区划名称实施机构部门职责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行使依据及有关条款实施层级实施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备注
1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3700000121014其他权力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2.【部委规章】《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信息报告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及时接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投资信息以及部门共享信息等。 
3.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信息提供专门指导。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信息报告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信息报告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或者泄露、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信息报告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及时接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投资信息以及部门共享信息等。 
3.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报送投资信息提供专门指导。

2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3700001021007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实施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8年第6号)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管理工作,并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沿海开发城市、经济特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受商务部委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管理工作。”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的机电产品分为商务部办理的机电产品和地方、部门机电办办理的机电产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电产品进口自动许可的初审转报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查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审查转报程序。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3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3700001021009其他权力1.【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八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省委省政府文件】《《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和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要求,为尽可能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省级行政权力,支持“两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不能行使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两区”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等情况分步分批承接。
受委托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查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登记审查程序。
1.【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三十条:“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4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3700001021010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正)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备案人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审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1.【部委规章】《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第二十六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审查程序。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备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5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3700001021016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试行)》(2012年8月24日通过,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发布)第七条:“ 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备案机关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予以编号,并在商务部和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提供公众查询服务。”
2.【省政府规章】《《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3.【省委省政府文件】《《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16号)和山东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1号)要求,为尽可能赋予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两区”)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省级行政权力,支持“两区”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不能行使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两区”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等情况分步分批承接。
受委托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程序。
1.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受委托行使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程序。

6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3700001021017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年商务部令第3号)第六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第九条 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负责行政区域内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转报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实施备案转报。
1.【部委规章】《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年商务部令第3号)第三十三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不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7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3700001021019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8月29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第33条:“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制度。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2个月内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
2.【省委省政府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3号文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7号):“五、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 六、加快完善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
3.【省直部门文件】《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8〕30号):“(三)备案程序2.企业持相关材料到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初核。3.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以正式文件将相关资料报省商务厅。”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复核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复核程序。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初核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初核程序。

8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3700001021021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2012年9月21日颁布)第七条第二部分:“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的备案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程序。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9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除外)备案3700001021022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2012年9月21日颁布)第七条第二部分:“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 
2.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备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备案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4. 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备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5.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除外)的备案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的手续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便于备案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程序。

10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3700001021023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年6月商务部令第14号)第四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11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对外劳务合作进行监督管理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3700001021024其他权力1.【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二十六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办理本地区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1.【行政法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20号)第四十七条:“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予以批准;(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三)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12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按照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增加二手车业务)设立规划审核3700001021025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8月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附件4:调整为其他权力的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第108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办理本地区二手车经销企业(包括增加二手车业务)设立规划审核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核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审核。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13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3700001021026其他权力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31号,2001年12月10日发布)第六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2.【部委规章】《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3号,2009年2月1颁布)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第四条以外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按属地原则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可授权下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进行登记管理。” 
3.【部委规章】《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商务部2009年1号令,2009年2月1日颁布,根据《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正)第六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口的技术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进口。”第十条:“技术进口经营者签订技术进口合同后,应持《技术进口许可意向书》、合同副本及其附件、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进口许可证。”
负责全市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登记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登记管理。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14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软件出口合同登记3700001021027其他权力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五条:“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2.【省政府规章】《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30号)附件4第24项“软件出口合同登记”下放至县级主管部门。
3.【部委文件】《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第六条:“各地方外经贸厅(委、局)负责本地区的软件出口管理工作。根据软件出口企业提交的软件出口合同正本核查其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后为企业核发《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登记工作标准,并进一步规范。 
2.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登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登记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4. 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登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5.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六十五条:“ 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依照本法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工作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登记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登记管理。

15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服务外包业务数据备案登记3700001021028其他权力1.【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2009年1月23日发布)第三条:“同意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库和服务外包人才网络招聘长效机制,设立服务外包研究机构和行业性组织。要加强服务外包的理论研究,促进行业自律。研究制定商业信息数据保密条例和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相关标准。具体由你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2.【部委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外包统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0〕880号,2010年6月13日发布)第一条:“服务外包企业初次申报时须在系统注册,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报请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申报资格。”第二条:“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申报资格后,登录系统填写登记表,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同时向商务部报送”、第三条“对不符合逻辑规则的申报信息,企业应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解释和说明,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计入服务外包统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办理本市范围内服务外包业务数据备案登记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16枣庄市枣庄市商务局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洗染业经营者备案3700001021029其他权力1.【部委规章】《洗染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5号)第5条:“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的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备案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4. 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备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5.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的洗染业经营者备案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