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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枣庄市商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商务局 来自: 时间:2018-12-20 09:47

关于印发《2018年枣庄市商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枣庄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办发〔2018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我局制定了《2018年枣庄市商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商务局

              20181210

2018年枣庄市商务领域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枣庄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枣安办发〔201811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商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等节庆活动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商务领域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分工,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商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将火灾防控纳入业务监管中,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商务主管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业务科室人负直接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当地政府的责任分工,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工作重点

加强对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的安全检查。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完善促销安全应急预案,规范临时布展,对低价促销、现场演出互动、现场分发优惠券等危险促销活动,要严格落实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安保措施等,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2、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在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对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以及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提请消防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

3、组织企业自查自纠。要督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位置和使用方法)。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认真检查火灾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整改措施, 评估本单位火灾防控状况。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月中旬.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并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12月下旬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调度,联合当地消防等部门对本辖区的企业进行抽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商务领域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商务领域消防安全,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和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确保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形成整治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与消防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问题,积累经验,并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总结连同工作方案一并报送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