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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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0 14:25
关于转发《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市领导要求,现将《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指导各部门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完善各项措施和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健康安全,全面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枣庄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19日
(详细文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