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特色商贸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枣商务字【2021】31号)要求,市商务局在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市自愿申报2021年度特色商贸示范镇的乡镇进行了评审答辩,评审结果依次是:永安镇、马兰屯镇、沙沟镇、级索镇、榴园镇。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与我们联系。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079910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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