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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1个新建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2-05 14:5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商【2019】131号)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21鲁商字【2021】81号等文件要求《关于枣庄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事项的通知》(枣商务字【202313号)枣庄市商务局对市中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1家新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项目进行审核,该规划网点位于市中区齐村镇尖山子村西北部、和平村西部(经度117.4836905,纬度34.8758023)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布局要求拟同意网点规划确认。现将审核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25日至2024218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枣庄市商务局市场体系流通科。(电话:80799138079910,地址薛城区民生路616号市财政大厦4楼427科室)。

                               枣庄市商务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