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峄城区、台儿庄区新建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商字〔2019〕131号)《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2021鲁商字〔202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枣庄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事项的通知》(枣商务字〔2023〕13号),枣庄市商务局对峄城区、台儿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5个新建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布局要求,拟同意该网点规划确认。
1、峄城区前薛路阴平镇卜乐镇村西(经度117.519394,纬度34.669172)。
2、台儿庄区邳庄镇小集子村(经度117.747801,纬度34.640505)。
3、台儿庄区马兰屯镇任楼村南侧,231省道西侧(经度117.668501、纬度34.594683)。
4、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半楼村东,231省道东侧(经度117.6160655,纬度34.514911)。
5、台儿庄区运河街道高头村驻地(经度117.740551,纬度34.543294)。
现将审核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7日。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枣庄市商务局市场体系流通科。(电话:8079913、8079910,地址:薛城区民生路616号市财政大厦4楼427科室)。
枣庄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