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滕州市新建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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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0 15:31
依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商字〔2021〕81号)和《关于枣庄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事项的通知》(枣商务字〔2023〕13号)文件规定,企业申请的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事项经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测距并初审合格,上报至市商务局,现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事项予以公示:
1、滕州市鲁班大道东侧,新华西路南侧(经度117.116452、纬度35.099955)。
2、滕州市呈祥大道东侧,兼爱路南侧(经度117.231694、纬度35.080801)。
3、滕州市解放西路南侧,刘庄街东侧(经度117.129501、纬度35.088602)。
4、滕州市奚仲路东侧,远大路北侧(经度117.105161、纬度35.115575)。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枣庄市商务局市场体系流通科。(电话:8079913、8079910,地址:薛城区民生路616号市财政大厦4楼427科室)。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