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袋) 回收企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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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6:34
根据《关于开展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有关要求,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新增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袋)回收企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与枣庄市商务局联系。
联系电话:3168706
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16号财政大厦315
枣庄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4日
拟新增有能力回收医疗机构输液(袋)
回收企业
枣庄市佰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