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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 活动参与商家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5-12 17:00

关于征集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

活动参与商家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202512号)文件部署,现公开征集枣庄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商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枣庄市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实施,补贴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后续根据国家、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

二、补贴对象

政策实施期内,在枣庄市参与政策经营主体购买政策适用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且所购产品收货地址或所装修改造旧房地址在枣庄市内。

三、补贴内容

成品室内木质门(门扇+门套)、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缸、智能照明、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8类产品

四、商家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依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补贴产品种类及相关业务,且拥有实体零售门店。参与补贴商品应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品牌商或经销商自行编制的,为区分产品规格型号、颜色、功能、大小等设置的字符串)。

2.具备垫付补贴资金和及时退还补贴资金能力,能与相关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能开具正式发票(发票体现商品明细),并自行配备补贴发放及核销的相关硬件设备。

3.具备一定的仓储及配送能力,线下企业应具备适当的经营场所,通过自营或合作,能提供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4.能够准确提供商品类别、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等产品信息,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

5.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严禁出现先涨价后降价、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刷单拆单等违规行为。

6.自愿接受政策实施相关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签订并公开《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商家承诺书》,对服务、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等进行公开承诺。

7.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严禁任何形式的信息泄露。

8.具备处理消费者咨询、服务要求和投诉的能力。

9.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无违规行为。

五、商家参与工作要求

1.强化活动政策宣传。参与活动商家应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对参加活动商品明确统一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适用的补贴政策。

2.做好活动咨询服务。参与活动商家要熟悉掌握活动补贴范围和补贴规则,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3.规范建立销售台账。商家需详细记录活动中销售的每件商品的名称、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安装地址、购买消费者信息等内容,并妥善留存发票,以备核查。

4.精准报备商品信息。商家应主动与活动平台对接,按要求上报参加活动商品相关信息;应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导致补贴资金损失的,由商家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商家需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

5.全力配合活动开展。商家在活动过程中若出现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规定、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等情况,市商务局有权终止其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商家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罚,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取消本年度参与商务领域各类奖励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供。

1.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经营主体申请表(附件1

2.经营主体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附件2)、门店照片

3.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政策参与经营主体承诺书(附件3

4.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等复印件

5.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商品目录(附件4)、参与活动商品照片等信息

6.完善的电子后台进销存管理系统证明,企业注册成立1年以上

7.企业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宣传、促销、风险管控举措等

8.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七、申报流程

1.活动参与商家申报工作按批次开展,实行资格申报、滚动入库、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参与主体需求,按程序适时调整和补录

2.申报商家应按要求向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统一于51917:00前盖章后一并报市商务局(消费电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参与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要求入驻我市活动平台。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扩大企业参与覆盖面,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活动实施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做好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非法翻新、以次充好行为。

(三)开展重点核查。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补贴核查工作,查证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商务局,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活动咨询和投诉电话

区(市)

电话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888307

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4402209

山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8816679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5362811

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7711570

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6626888

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8878199

2025512


附件.docx 附件4、附件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