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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枣庄市拍卖行业风险防范的倡议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6-22 10:40

为引导拍卖行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拍卖行业良好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拍卖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商务厅有关要求,拍卖企业要完善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遵规守纪合法经营。枣庄市商务局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拍卖企业必须符合《拍卖法》规定条件,经审批部门批准,依法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展拍卖业务活动。每年按时参加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年检核查。

二、拍卖企业要严格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规守纪合法经营,不得参与违规融资业务及非法集资等活动。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是非法集资,严禁以拍卖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是企业合法开展拍卖业务的法定凭证,拍卖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不得把本企业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以承包、出租的方式,租赁或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四、拍卖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拍卖国家禁止流通的物品。

五、拍卖企业应严格执行拍卖程序,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发布拍卖公告,展示拍卖标的,组织拍卖会,制作拍卖笔录,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六、拍卖企业应根据商务部要求,依法统计,每月依据“成交确认书”按时、准确、如实报送经营数据。

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请各拍卖企业负责人进一步增强规范经营意识,落实商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提升服务水平,遵规守纪合法经营,维护行业形象。建议社会公众参加拍卖前,先查询有关管理规定,判断拍卖机构及其开展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也可直接咨询商务主管部门;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建议尽快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