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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7-13 09:00


序号

边界事项

名称

填报

部门

涉及部门、单位

备注

1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市商务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商务局


2

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局
市市场监管局

一、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承接落实省商务厅取消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审批(备案)手续移交行政审批局办理。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山东省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油监管办字〔2019〕1号)、市委编办《关于对<关于对成立枣庄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征求意见的函>的反馈意见》等有关文件,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已变更为枣庄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

三、根据商务部2020年一号令,已经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已无依据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省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受省商务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2、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油品供应保障等有关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

油使用资质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办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

    市商务局:负责市枣庄市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全市加油站发展布局规划,严格落实新建、迁建加油站网点规划确认、验收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加强对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制定出台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油装卸、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污染物排放的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配合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定出台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成品有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及污染物排放监管。

    市应急局:负责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定出台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监管制度规范。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