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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07-30 14:30

关于印发《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现将《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立即贯彻落实。

附件:《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2020年7月30日

 

 

 

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针对“问政山东”反映我市的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的突出问题,本着“举一反三”“刀刃向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坚持标本兼治、依法依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厉打击非法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规范资质企业生产经营,探索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窝点整治重点。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个人和企业;伪造、变造、买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行为;出售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的行为;出租、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行为;倒卖、变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违规使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行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未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行为。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安全生产整治重点。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落实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情况;回收拆解过程中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等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 2020年7月 31日至 8 月31 日。整顿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严格清理整顿阶段(7月31日- 8月5日)。市商务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顿工作专班,下设3个专项整治督导小组到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督导“问政山东”反映的我市问题线索清理整顿情况,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相应成立专班,建立“黑拆解”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区域内当前发现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黑作坊”、“黑窝点”,逐个清理到位、处罚到位。清理及处罚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和节目组反馈。

(二)全面拉网式排查取缔阶段(8月6日- 8月25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重点围绕汽车维修厂、再生资源回收点、停车场等经营场所,以及枣庄与周边地市临界处、各区(市)间、乡镇间的交接处等区域,充分依托发动镇(街)力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引导和鼓励公众投诉举报,对区域内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黑作坊”、“黑窝点”进行拉网式排查,要边排查边取缔,“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取缔一起”,确保查处率100%。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要立即组织区域内资质拆解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处置。

(三)重点抽查和总结阶段(8月26日- 8月31日)。市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梳理上报各自活动开展情况,市商务局汇总全市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和问政山东节目组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以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对资质企业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对发现的非法拆解窝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将进行约谈问责。

(二)加强部门横向协作。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检查力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积极主动做好执法配合。

(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专项整治期间要及时曝光查处的非法拆解案件,及时公布依法取缔的非法拆解窝点,引导社会大众充分认识非法报废拆解机动车的危害性。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政策规定,畅通电话举报、网络举报、邮箱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和鼓励公众将报废机动车交售到资质企业处理,对非法回收拆解和违法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营造对非法报废“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换发新资质证书为抓手,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推广应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等手段,强化对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规范回收拆解行为。根据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深化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改革,综合考虑区域发展、便民惠民等因素,科学合理、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增设工作,完善回收网络,推动形成行业合理竞争的局面。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及联络工作,请将专项整治方案以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务必于7月31日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科)。联络员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信息,分别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本周专项整治情况、8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科)。

附件: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商务系统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枣庄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

活动商务系统专班成员名单

 

 长:岳增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王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占军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郭立波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员:单金凤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杨昌照  山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峄城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

               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沈长遐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科科长

               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科长

               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专班下设3个专项整治督导小组,分别由王彪同志、王占军同志、郭立波同志任组长,带队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现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