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
枣政办发〔2016〕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外贸增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的意见》(鲁政发〔2015〕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2号)精神,积极做好外贸“扩规模”“提质量”“优服务”“强人才”等相关工作,培育竞争新优势,提振外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住机遇“促开放”
1.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意识,抓住中韩、中澳等自贸区协定签订和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将外贸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目标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一系列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措施。进一步加大外资和外向型大项目引进力度,坚持对内对外开放联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外贸外资外经发展并举,以外资推动外贸,以外经拉动外贸,以外贸带动外资外经发展,实现“三外”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开放水平。筹划举办一系列外经贸活动、重要展会和培训,组织更多领导干部、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开阔视野,提高对外开放工作水平,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开放水平不高、国际市场占有率低的状况。
二、多措并举“扩规模”
2.开展“国际市场开拓年”活动。制定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年内市里重点组织40个境外展会和10个境内展会,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转变,加大拉美、中东、非洲及金砖国家等新兴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对韩国、东盟、澳大利亚等自贸区协定市场贸易规模,逐步提高新兴市场在我市外贸中的比重。境外重点组织企业参加巴西国际食品及加工设备展览会、德国杜塞尔多夫国际玻璃展览会、尼日利亚拉各斯展等重点国际性展会,境内重点组织好广交会、华交会、亚欧博览会等。继续推进我市出口农产品、机床、服装、建材等示范区(基地)境外推介及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扩大我市优势产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
3.推动中小企业和重点企业扩大出口。继续深入实施零业绩企业“唤醒行动”,按属地原则将已具备进出口资质却没有业绩的企业分解到各区(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帮促新备案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引进生产型外贸企业,培植新的外贸增长点。筛选30家市级重点联系外贸企业,实施“一企一策”,通过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增加出口规模。支持企业转移过剩产能,承包境外工程,通过外经带动出口成套设备及劳务输出。
4.扩大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充分利用《山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范围、省级进口贴息资金规模和贴息比例同时提高的有利时机,引导企业加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力度。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国家、省进口贴息,鼓励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鼓励企业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重大装备和国内首台套设备仿制样机的技术改造项目,落实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重大技术装备进口。
5.支持境外开发资源回运和一般消费品进口。支持再生资源企业扩大可利用废物原料进口,支持企业借助省财政对回运省内紧缺资源运保费给予资金支持的有利条件,扩大天然橡胶、木材、棉花等资源回运进口。鼓励外贸企业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引导鼓励企业利用亚太贸易协定和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澳新、中韩自由贸易区等双边优惠贸易安排扩大进口。
三、持之以恒“提质量”
6.开展“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年”活动。支持各类外贸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专利注册、宣传推广,到境外收购和租用国际品牌、兼并国际品牌企业和建设境外生产基地。建立“枣庄市国际自主品牌项目库”,组织企业参加“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活动。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加工制造向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一体化转型,提升加工贸易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承接市外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充分利用省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扶持,促进加工贸易产业链延伸。
7.提升优势行业出口商品质量。结合我市中小机床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基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以及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建设,引导纺织服装、机械机床、化工建材、农副产品等基地内各类研发、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质量和水平。对基地内已经形成集群的机床、纺织服装、精细化工企业,引导企业利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产业重组和结构调整时机,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加大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构建和完善国际营销渠道和网络。在巩固和提高传统产品竞争优势的前提下,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增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进一步抢占国际高端市场,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8.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推进实施自贸区战略机遇。挖掘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潜力,充分利用匈牙利、印度尼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山东产品展销中心、商贸物流园区等平台,拓展合作领域,促进市场开拓。扩大自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覆盖面,使各项自贸区优惠政策惠及我市更多企业。
四、积极培育“新业态”
9.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鲁商发〔2015〕5号),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我市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通关、报检、退税、物流、金融、保险以及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不断提高我市中小微企业承揽国际贸易订单的能力。推动山东“一达通”及其一拍档企业和秦工国际等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年内在我市开展业务,同时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通关、检验检疫、结售汇、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环节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措施和服务。
10.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和电商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建设。依托我市现有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认定培育申请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区(市)依托现有经济开发区,培育一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导现有电商园区向国际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产业集群对接,以“互联网+产业集群”的营销模式,建立“枣庄制造”网上展示中心。
五、搭建平台“优服务”
11.继续开展“外贸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进出口企业调研摸底,进一步完善外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究解决制约企业外贸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设立外贸综合服务中心, 推动海关、检验检疫、商务、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及报关中介、贸易融资、货运代理、信用保险咨询等中介服务集中办公,提供便利化服务。完善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支持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促进物流、寄递服务与跨境电商联动发展。
12.进一步提高通关服务水平。以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充分享受通关便利。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和报关报检无纸化办公,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引导企业积极申请一般认证和高级认证,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通关政策。加大对外推荐力度,积极帮促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出口市场和认证资格。根据省政府出台的进出口环节收费“正面清单”,清理规范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13.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能。全面落实出口企业退税分类管理办法,简化人工审核项目,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和分类监管。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落实好免退税政策,并予以优先办理。
14.简化企业出访办理手续。将有限的出访指标向外经贸团组倾斜,尽最大努力为外经贸团组提供便捷、优质的涉外服务。积极推动对企业人员APEC商务旅行卡发放工作,方便我市企业外贸人员外出洽谈业务和开展国际合作。
六、抓好培训“强人才”
15.实施外贸中长期培训计划。调研企业培训需求,研究制度化、多样性、订单式培训方案,培养企业外贸管理和实际操作人才,建设一支开拓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外贸人才队伍。每季度组织一次外贸形势及政策宣讲培训,继续开展知名高校外贸高级管理者培训班、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外贸业务员培训班,不定期开展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境外认证)、外贸经济高端论坛或外贸业务经验座谈会等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宣传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能力。依托我市高等院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知识“启蒙教育活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传统外贸企业顺势融入“互联网+”经济,加快培养综合掌握电子商务、外贸业务、市场营销和供应链管理等知识的跨境电子商务适用人才。
七、财政金融“强支持”
16.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境外宣传及推介;支持出口基地(示范区)参加境外宣传推介;支持企业大力发展国际自主品牌,对企业申请境外专利、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等国际自主品牌建设提高补贴标准;提高出口信保补贴标准,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鼓励企业进行贸易壁垒应诉;鼓励外贸新型业态和企业信息化建设,对企业在境外设立展销中心、分拨中心、展示中心等境外营销网络等给予经费补助。
17.强化金融支持。组织各商业银行、出口信保公司与重点联系外贸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提出具体融资方案,解决重点进出口企业融资缺口及出口信保有关问题,对有订单、有效益、资信较好的企业采取“贷款封闭运行”方式,提高授信额度,增加信贷规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引导企业扩大结算规模。指导企业应用银行避险产品,合理规避汇率风险,充分利用国家出口信保政策规避出口结汇风险。鼓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建立“资金池”,通过“接续还贷资金”缓解进出口企业资金需求。
八、协调督导“促落实”
18.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出台具体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责任,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19.强化督导考核。将具体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有关部门。督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细化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加强对各级外贸工作的动态考核督导,定期通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工作进展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措施不力、任务目标进度迟缓的区(市),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和问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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